从5月22日国新办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,《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的规定》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。 海关总署口岸监管司负责人刘洋表示,海关正在推动建立健全供船物资分类管理措施,逐步解决国际邮轮靠港补给过程中的难题,增设邮轮直供物资的供船方式,对于供应国际邮轮商业运营所需的食品、销售用品、酒店用品、演艺道具等,企业均可通过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,以邮轮直供物资方式一站式办理通关手续。另外,海关将为国内商品尤其是国产货物向国际邮轮供应提供便利。供应国际邮轮的我国境内物资,物资供应企业可以根据货物实际用途,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出口或者作为进出境运输工具物料供船,同时,海关对于按照邮轮直供物资方式申报出口的符合条件的国内商品,可在口岸海关实施出口申报前监管,进一步降低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。 来源:中国日报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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